20110929

0929|雜談──關於文學(I)

0929|雜談──關於文學(I)


  既然標題都打雜談了,那大家也就放鬆心情看吧,雖然打的不是特有學術涵養,也並不特有趣,但我個人主觀認為大家看到一半總還是會笑一笑的。

  如果沒笑,那就當我只是說了個不好笑的笑話吧。

  Ω

  忽然發現自己已然漸漸少寫作了。倒也不是說不愛寫作,或者是說對文學感到疲倦、乏味等等。相反地,我對文學──或者是說對於語言、文字,甚至是創作這條路越來越覺得其中充滿了各種韻味。不僅是抒發性靈上的,更甚至是機能性、以及他各種不同的性質上的區別。我仔細想了想究竟是為何,忽然便想到了近來的生活的確是過得越來越平穩、越來越幸福了,這才反應過來──我是真真切切地度過了那段需要以寫作賴以療癒自身的階段了。雖然傷痕仍舊在著;即使疼痛依然存在,但我是清楚明白的了解,我這些種種的不堪,在未來的所有日子,都不再是我一人寂寞地面對著了。

  ──我也衷心希望,我的另一半內心中所有疼痛的歷史、傷痕也不再寂寞,不論何時都要記得,有我在這為你分擔所有的痛楚與傷懷。

  α

  其實好久沒寫這種雜談類型的日記了,突然要寫,我還有點不適應,從生活開始談起好像又有些太漫無邊際了些,我想可能、也許、或者、很大程度上,我可能還沒談到我想講的就已經犯睏、打著瞌睡與周公他老人家下棋去了。所以我還是從身邊發生的事情直接切入到想談論的事情上去講好了。以下一抒己見,不想看的我沒摁著你頭看,想切掉那就切掉(至於切哪那個我可管不著)。

  其實想寫這篇雜文已經好一段時間了,但總是東拖西拖的,這都要怪惡魔黨,出那麼多作業讓我拯救地球拯救個沒完。

  近來越來越多人在談論文學在價值上以及現實中的作用,我想這只要有在注意網路的應該都會發現到,關於這種談論是越來越多。其中有想將文學創作徹底用數字來呈現其價值的群體,亦有覺得「文學」在現實層面作用上,其實是無力的,甚至有人覺得只要「與眾不同」便是「突破」文學了。我想這要從好多方面開始談論,但我學疏才淺,無力去處理眾多面相的問題,只能一件一件的將其以自己的觀點來談論。

  ‧

  我想我一直都是一個崇尚精神、靈魂方面的人,所以在我覺得理所當然的想法,可能在很多人眼裡是荒誕不羈的。但我也不管,我只管寫就是了。

  我想很多文學作品之所以作為文學作品,是因為其反應了當代社會上的現象以及其精神風貌,甚至他內部充滿了多樣化的隱喻、指涉、連結到物外與物內的事實上才得以稱作一部傳世的經典之作。而我相信世界上有很多人是以這個方向為目標努力的,不管是耕耘多年,或者是剛下志願,我覺得有此志向就值得人尊敬。我此處所指的是現在大家所說的純文學,或者所謂的嚴肅文學。

  首先要說的是,我不反對其餘類型文學的存在,我一直沒有辦法很好地描述那種感覺,所以當有人問我為何會認為其餘網路小說、作品也算是文學的一類,我總是無法答覆出來。我只能回答對方:「我覺得文學的路是很廣的,純文學是探索人性各種精神上、道德上、以及情感上的存在可能,而網路小說往往注重的是『當下』的快感,作者將他們想表達的一股腦扔出來了,就失去了他的隱喻以及作品中的多樣可能與歧異。」

  今天早上聽了演講,黃梵先生對類型小說中的制式化做出這麼一段評論:「有時候讀三流的小說,可能對你寫出一流的、二流的小說幫助會更大。有時候這種三流小說,它會提供一些它無法徹底將其完美化的奇思異想,這種奇思異想,在三流小說裡它往往開了頭,卻無力去完成。但一旦被發現就可能可以成為自己的文學道路。」

  但是類型小說(也可以說是商業小說)跟嚴肅小說兩者之間的關係是相反的,注意,不是對立的,也就是說他們並非是不可交融,並且是敵對狀態的。黃梵先生在演講中提到,類型小說是個倒金字塔的結構,剛開始發出的時候它影響的層面很大,甚至可以影響整個社會的結構。但到後面,時間推移過後它的影響會越來越小、越來越小,直到塔尖的一小撮人──甚至會被大眾所遺忘。我們來想想好了,網路上幾乎可說是玄幻小說始祖級的作品《飄邈之旅》這本小說幾乎可說是奠定了此後多年來網路玄幻小說出版的類型及口味,但到了今日,還有人能告訴我,《飄邈之旅》當初給我們的感動,在何方?有多少人記得它?後面開始看小說的人,有多少人會往回追朔到《飄邈之旅》去「瞻仰」其風采?

  我想這種人少之又少。幾乎可以說是沒有。

  反觀被許多人覺得「很難搞」的純文學,它的結構恰好與類型文學相反,它是個正三角形的結構。也就是說純文學的作品剛開始出來的時候是塔尖的群體會碰觸到,沒多少人會受影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流通、影響的層面會越來越廣、越來越大,繼而到整個社會。我們現在很多人看魯迅,但魯迅的作品在剛出來的時候是乏人問津的。純文學的作品是可以讓人再閱讀的過程中受到多次啟發的,也就是它有個歷久彌新的特性存在,所以時間的推移會造成它書中知識的傳播與流通,進而到整個社會層面都會被其影響。

  我想這個問題用遊戲的副本來說明,可能會讓其他朋友比較感興趣一些。當你打一個副本,你裡面的寶物一下子就蒐集光了,那你當然對那副本興致缺缺;但當你面對一個不停讓你滅團(思想上的破而後立的過程),只要通過一個小關卡就有新的獎勵可以拿到,那我想即使熬夜爆肝,你也會拼老命似的去打通這副本。別跟我說你不會啊,大家都是過來人,君不見我因熬夜爆肝,頂上頭毛飄零如雪的悲悽畫面嗎?

  其實搞清楚這兩點就好辦了。因為文學的商業性與純文學的探究性已經不存在那個凝重的隔閡了。其實這點上就是選擇題而已,你想讓自己的作品是類型文學還是純文學?純文學可能接觸的永遠都是那一小圈,而且也不保證只要被看到就會被懂得──悲劇的是有時候大家說「好!」、「精采!」、「這些內容感同身受!」其實只是交際應酬而已。而更悲劇的事情是,我們把這些交際應酬當真了……

  傻孩子,怎麼會把窯姊的眼淚當做人魚的珍珠呢?

  (那個……我這邊說的人並不指跟我熟的任何一人。我剛剛將這一段傳給朋友看,他竟然第一時間說「對不起」讓我不知道該笑他傻還是該哭哭這一段寫的太有歧異性了。)

  我並不是說所有人的誇讚都是違心的,只是我覺得,我們生而為人,經過了教育以及社會化,應該要有一些自知之明吧?自己是什麼樣,自己應該都清楚、明白的了解。有些事情不應該碰壁、觸礁之後才去思考,應該在那之前就該想想──自己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甚至我覺得還要從反面開始想起。自信是必須要有的,但如若自信過於膨脹,那就不是好事,而是去世了。

  回到正題。

  如果文學創作要以市場價值(觀看、喜歡人數多寡的數字)來決定他存在的價值(他核心精神上、形而上的價值)我覺得那是無法去完全成立的。類型文學的價值與其必要性我想就在這裡顯示出來了,因為他的市場價值已經被挖掘出來了,他是立即性、速食般最直接的價值判斷,看的人越多,那他的價值就越多,看的人越少,那他的價值就不存在。我覺得如果要以此種「大眾文學」去強迫文學形而上的探討去適應它們,是不合裡的。就像你拿WINDOWS的軟體要強迫安裝再MAC上一樣,透過某些軟件我們可以達到此需求,但你在運作上一定會有局限性存在。這是不可避免的結果。

  當然純文學也可以透過好的包裝、好的形象來賣出去,但是影響的能力與類型文學相比相差太多,所以在此我不贅述。

  其實想走哪條路都好,只是要問問自己,做了這個決定,自己會不會後悔,如果確定自己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會後悔,那就是本心,隨著真性本心去走,過個沒有後悔的人生便是了。

  我抬頭看了一下時間,不知不覺已經凌晨零點整。這時間真是華麗地過的不知不覺,我剛剛那些流失的時間是被外星人給抓去研究了不成?啊這個春宵一刻值千金,雖然現在這個時間點我沒什麼春宵可度,但我想值個五毛一元的也還是有的,那麼,大家晚安了。

  ‧

  最後,看來我想講的東西真的要打成系列才能講完。我擦!
  (跟大陸學者、作家聊天後連打字都變成大陸人的習慣了)
  (不要牽拖)

  大家晚安!

20110925

〈同在〉

〈同在〉

  邱妙津說:「找到一個人,然後對他絕對。」

  我想我已然找到這麼一個人,讓我內心永遠都充滿熾熱的火焰,並且能毫不猶豫的決定為他奉獻一切。或許這麼說有些俗、或有些奇異,但這些靈魂上的契合、渴求,以及所有沸騰,都再再令我感動到無法言語──是真真切切對一人感到我可以將內心中的一切都毫無保留的交寄到對方手中。這樣幾近同於我將我的全世界都交給他了。那個絕對的人,我想我是已然找到了。

  偶爾想到過去,我想我一直都不是個好的情人(或者抬舉我,將我當作愛人),我自私、情緒極其不穩定、太過缺乏安全感,加上一次次所受的傷都化做下一次更嚴重的鬱結──許多人是無法承受的。而我。我是不安且糾結成一團解不開的線團的毛球,我總以為我隨時都會被丟棄,偶爾好一點卻又覺得自己妨礙到他人遇到更好對象的機會──其實現在想想,那也許都是藉口,讓我自己能夠安心的離開誰的藉口。其實我不真愛對方,我只是在害怕被丟棄以及自以為是為對方著想的自私考慮中拉扯。我無法對那些過往、消亡的歷史,做出任何修正,只能將那些歷史記住,並且不要再重蹈覆轍。

  ──我想起了H。更想起當初家人不同意時,其實我好像是鬆一口氣的。當時我亦想著,距離遙遠,我無法給他任何他所與我提及的擁抱,以及那些情人間該有的互動與承諾,眾多因素交集,就分開了。我想我一直記得當初他與我提及在酒吧裡羨慕的看著其他情侶擁抱、親吻而後感到孤獨的那一日。我想我也是那天開始確切地發現,其實我並不真切愛那些人,因為我並不渴望(更甚至期待)與他們有什麼情侶間的互動。我只是自私的需要被愛著、需要一個被人需要的狀態而已。很多時候,我不那麼認真挽留(或者拒絕)的原因,只是因為我害怕的想逃。害怕對方對我太好,而我無法給予承諾,以及他們可能想要有的未來。

  每每想到這裡,我就深切體會到自己的無力與自私。
  所以即使後續有任何誤會及情緒,我也不想去解開了,也許讓他們恨著我/誤解我就是我該承受的業報。

  愛人,對於這樣的我,你還能肯定的說你愛嗎?每次這樣想到,我就又不可抑制的恐懼起來──已然不是害怕被丟棄的那種恐懼,而是害怕你離我而去、我將不能繼續在你身邊為你分擔所有情緒;害怕你的傷痕再無人懂,當你的心情低落時,你將你的內心全然封閉,自己默默的等待癒合:害怕我再不能在你身邊,陪你走過未來的每一個地方。

  不知不覺我們在一起已經九個月了,在這些日子裡,我一次次地訓練自己將埋藏在內心的話挖掘出來,並且交寄予愛人。我一次次地跨越內心的藩籬、一次次地被感動、一次次地想緊擁愛人──這些種種,當真是頭一回的感受。我總注意到這些瑣碎事件的「第一次」,卻沒想過,這些第一次其實都是過往歷史一件一件的緩慢推移、影響我,並且在我們相處之間默默成長,我才能夠理解這些「第一次」的感動與重要性。

  很幸福、很歡喜許多的頭一回都是奉獻給你,我的愛人。謝謝你在,即使知道我那麼多、那麼多內心的齟齬、莫名的曾經、奇怪的想法之後還能在我身邊,對我堅定,並且不逃開。前陣子聽到林宥嘉的〈想自由〉,裡面有一段歌詞唱著:「或許只有你懂得我,所以你沒逃脫。一邊在淚流、一邊緊抱我,小聲的說多麼愛我。」我很歡喜你懂得我,懂我的歡愉及苦悶,並且在知道之後也堅定的愛著我。而你知道的,你所有的所有,我也是如此堅定不移著的。你擁有的所有傷痕、所有傷痛的歷史我都願意緊緊擁抱著。

  每次你的情緒起來時,我都告訴你:「我在。」其實並不是不想跟你說什麼,而是想跟你說的太多、太多、太多,但如果將我那些話逐一刪減、逐一省略,叫我用最短、最想跟你說的話來說,就是「我在」了。想你知道無論何時、無論何事,我都在著,在你身邊讓你知曉:我是只屬於你的。我們無法參與彼此的過去,但現在、未來以及人生中所有的所有──我都是屬於你的。而你,也只會屬於我。我任性、幼稚、脆弱……以及其餘所有沒有在別人面前大量展現的姿態,也都是只在你面前才有,是只屬於我與你的另一面。

  張曉風在〈我在〉裡面提到:「其實人與人之間,或為親情或為友情或為愛情,那一種親密的情誼不是基於我在這裡,剛好,你也在這裡的前提?一切的愛,不就是『同在』的緣份嗎?」愛人,我有好多、好多話要講,但總結到最後我只剩下我總與你說也總想你知曉的那件事:「我在,並且全然屬於你。今在、現在、永在。」然後最、最令我感動的就是──你我同在。

  因為我們同在,所以我們所有真摯的愛與情都顯得彌足珍貴。